07年广西北海鳄鱼 广西北海鳄鱼吃人

奇闻怪事 2025-06-17 04:26www.dzhlxh.cn奇闻趣事

在广西北海的某个春日,一个年仅6岁的小男孩与同伴来到银滩附近的白虎头村游玩。这里,有一个充满神秘气息的渔场,其中主要饲养着让人望而生畏的鳄鱼。小男孩充满好奇,不禁靠近了鳄鱼池边。突然,一条鳄鱼从池中跃出,意外咬住了小男孩的腿。同伴们惊慌失措,无法将他从鳄鱼口中救出。随后,又有十几条鳄鱼闻声而来,围住了小男孩。同伴们害怕至极,最终抛弃了小男孩逃离了现场。

这起严重的鳄鱼伤人事件引起了当地的极大关注。为了保障人民的安全,迅速采取行动,请来了武警手进行围捕。经过一整天的紧张围捕,肇事鳄鱼被成功射杀。

这起被称为广西北海“鳄鱼吃人案”的事件,最终通过法律途径得到解决。鳄鱼的管理人承认了责任,自愿赔偿死者家属16万元。

事件回溯到2007年4月20日,那天下午,北海市银海区咸田小学二年级的刘某与同学来到停业的“渔家庄”鳄鱼湖。刘某冒险爬墙进入鳄鱼湖的堤围内,他用弹弓和树枝去挑逗躺在湖边的鳄鱼。悲剧发生了,刘某被鳄鱼咬住脚部拖入湖中,遭到了鳄鱼群的攻击。

刘某的父母随后将鳄鱼管理人和鳄鱼湖的所有者告上法庭,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0余万元。被告方认为受害人擅自进入停业的鳄鱼池,应该自行承担责任。

今年1月,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。法院指出,虽然鳄鱼池设有警示牌并且停业,但当日外墙铁栏栅大门未锁,管理人员也不在现场,使得被害人能够轻易进入。鳄鱼池的外防护墙存在坍塌现象,内墙的高度也仅0.55米,这些都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。被告应承担主要责任,赔偿受害人损失的80%。由于受害人的父母对未成年的受害人监管不力,也需要承担20%的责任。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7万元。

一审判决后,作为鳄鱼管理人的被告人刘家振不服并提起上诉。经过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理和多次调解,双方终于达成和解。刘家振自愿补偿死者父母16万元,并在签收调解书时兑付了8万元,剩余的8万元也将在今年10月15日前支付完毕。这起令人心痛的悲剧最终得到了妥善的处理。

Copyright © 2016-2025 www.dzhlxh.cn 金源码 版权所有 Power by

网站模板下载|网络推广|微博营销|seo优化|视频营销|网络营销|微信营销|网站建设|织梦模板|小程序模板